1)第一百一十二章 .霹雳手段,菩萨心肠_我的八零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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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的八零年代!

  莫言在《红高粱》家族的书中描述他的家乡的时候,说他的老家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、最超脱最世俗、最圣洁最龌龊、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、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,关晓军的家乡云泽地区跟莫言在书中的描述,几乎是一模一样。

  这里民风彪悍,自古到今,出的最多的就是强盗、乱党、土匪、响马,这里人的血液中蕴含着一种先天暴力的基因,最喜以武力来说话,有视死如归的英雄好汉,也有甘当汉奸走狗的无耻之徒,他们在乱世中迸溅出一朵朵或绚烂或黯淡的血花,染红了整个云泽大地,野蛮的气息,直到今天和平的年代依旧留存。

  所以这里是人命大案的多发地,一帮帮的亡命徒如同韭菜一般,割了一茬又一茬,连绵不绝,从未真正平静过。

  每年不死几个人,那简直就对不起云泽地区这个“韭菜地”的称号。

  这种情况一直到了新世纪后,依旧如此。

  每年因为争抢宅基地,因为前面的人家的房子比自己家盖的高,因为自家的女人被调戏等等事情,都会死上好几个,灭门案件都不止一起,当然最多的还是抢劫杀人。

  在无聊寂静的夜里,总有精力无处发泄的一帮年轻人聚在一起,在路边抓人找乐子。

  他们心情高兴了,便会无缘无故的揍别人几顿,心情不好了,也会找人揍一顿,遇到女的,那就不止是打一顿的事情了,但凡有几分姿色,就会难以避免的被糟蹋,而且十个有八九会被杀死掩埋。

  两千年的时候,就发生过一起三十多名外地小姐被杀死掩埋的连环大案,当时中央震动,云泽地区的局长当场就被撤职。

  相比这些大案子,关晓军今天晚上遇到的这起抢劫杀人案,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“小事情”,也就是因为发生在自己身边,又一连枪毙了十三个人,这件事才被关晓军记住。

  面对这些罪犯,关晓军毫不心慈手软,出手极重,不把他们打个半死,那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。只有把他们打死了,或者打的不能动弹了,这才能安心看守他们。

  在那名摩托车主去派出所报案的时候,关晓军又将现场十三名青年挨个搜查了一番,见他们身上没有藏有利器之后,这才真正的安下心来。

  他叹了口气,直接打晕了一名青年人,缓缓坐在他的背上,手中长剑不住的轻轻击打地面,“都老实点啊,谁敢再哼哼,我就先弄死谁!”

  现场一片安静,连因为被打断腿而产生的呻吟痛哭声都瞬间消失,只有沉重的呼吸声在从这些人口鼻中响起。

  关晓军从出现,到如今将他们打倒,声音之冷酷,手段之残忍,即便是这些小混混们也被吓得心惊胆战。面对这种狠人,没有一个不害怕的。

  派出所所长马志和领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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